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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

基于生态环境部 2026 年更新通知整理,帮助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把碳市场核算、报告、核查要求映射到气候披露与能源管理材料中。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设施2026 版技术要求
官方依据
本站不提供附件下载;如需核对原始文件,请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知为准。
生态环境部 · 2026-06-29

关于更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本专题为对生态环境部公开通知及其技术要求的结构化整理,仅供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时建立专项依据索引。实际核算、报告、核查和履约应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文件、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和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最新要求为准。

查看官方通知
文件定位
这两份技术规范属于全国碳市场专项依据,不是沪深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的新增编号。
核算与报告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CETS-AG-01.01-V04-2026

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使用燃煤、燃油、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核查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

CETS-VG-01.01-V02-2026

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6 年度及其之后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

本专题服务于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碳市场核算、报告、核查和信息公开。
上市公司如拥有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可将本专题作为气候变化议题中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方法和碳市场履约信息的专项依据。
本专题不是沪深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的新增编号,而是气候披露中可引用的行业专项技术规范。
2026 更新要点
本次更新对核算边界、排放因子、信息公开和核查报告写法均有影响。
01

碳氧化率等排放因子更新

燃煤、燃油、燃气碳氧化率改为采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中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相应排放因子。重点排放单位制定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时,应采用截至当年 10 月 31 日最新的相关排放因子。

02

删除购入使用电力排放

核算与核查技术要求均删除购入使用电力排放相关内容;购入使用电量不再作为排放核算项,而是纳入辅助报告项。

03

增加碳市场减排成效信息

信息公开格式增加碳市场减排成效,企业可自愿公开节能降碳技术措施名称、投资、运维成本、实施对象、改造增加能耗数据和年度温室气体减排量。

04

强化核查报告过程描述

核查报告需更具体描述参数核查过程,包括查阅文件、交叉核对、询问人员、现场查看、验证结果、不符合项处理、保守性处理和抽样说明等。

05

术语和表述调整

全文将“计划”调整为“方案”,将“碳市场”调整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将适用年度更新至 2026 年度及之后。

核算流程
从边界识别到定期报告,形成可追溯的数据链条。
步骤 1

确定边界和排放源

  • 确定重点排放单位核算边界
  • 识别纳入边界的排放设施和排放源
  • 说明装置、地理边界、组织单元和生产过程
步骤 2

编制并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方案

  • 明确各类数据的测量和获取要求
  • 按方案实施温室气体测量活动
  • 维护计量、检测、核算和报告支撑材料
步骤 3

核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 收集活动数据
  • 确定排放因子
  • 计算发电设施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步骤 4

获取生产数据并形成报告

  • 核算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数、负荷系数等生产数据
  • 完成定期报告
  • 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排放边界
2026 版技术要求的边界变化会直接影响披露口径。
纳入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
发电设施排放以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为核心。
2026 版技术要求删除购入使用电力排放,将购入使用电量调整为辅助报告项。
关键参数
报告编制时应确保来源、单位、监测方法、记录频次、缺失处理和交叉核对证据完整。

燃煤排放

  • 燃煤消耗量
  • 收到基元素碳含量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碳氧化率

燃油、燃气排放

  • 燃油或燃气消耗量
  • 元素碳含量
  • 低位发热量
  • 碳氧化率

掺烧生物质

  • 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热量占比
  • 掺烧相关证明材料
  • 热量占比核查依据

生产数据

  • 发电量
  • 供热量
  • 运行小时数
  • 负荷(出力)系数
核查关注点
核查关注的是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并与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一致。
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及海拔高度

2

核算边界、机组及生产设施信息与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一致性

3

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排放量和生产数据的来源、单位、监测方法、记录频次与缺失处理

4

燃煤、燃油、燃气、生物质掺烧和生产数据等关键参数的交叉核对

5

质量保证、文件存档、月度信息化存证和数据内部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ℹ️ 使用提示
上市公司如存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应在气候变化议题中说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核算标准、方法、排放因子来源、数据质量控制和碳市场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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